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1年工作总结暨2012年工作意见
点击量:780发布时间:2011/12/03 20:12:25
201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的关心指导下,按照我县推进城乡统筹建设和“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建设的总体部署,以创先争优为载体,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主线,攻坚克难,开拓创新,为全县统筹城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地解决了事关民生的难点和热点问题,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
201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总结
一、全面落实就业政策,城乡充分就业工作有序开展
(一)全县继续保持比较充分就业。全县15个镇、43个社区继续保持比较充分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6%;全县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有就业愿望的城镇劳动力就业率达93.1%;有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率达91.2%。
(二)农民集中居住区充分就业工作扎实推进。全县建设的失地农民集中居住区共13个,其中:已建成且入住的失地农民集中居住区有12个,安置住户10290户,34190人,其中劳动力年龄段12940人,实现就业13400人,就业率98.5%,继续保持充分就业。建成未入住的失地农民集中居住区有1个。
(三)就业技能培训实效增强。培训农民工7720人,完成目标任务7000人的110%;其中:在岗培训2100人,完成目标任务2000人的105%;品牌培训550人 ,完成目标任务500人的110%;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5050人,完成目标任务5000人的101%;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4300人,完成目标任务4200人的102.5%。为全县农民工及城镇失业人员发放培训券10000人,完成目标任务10000人的100%。
(四)积极开展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一是完善政策扶持体系,优化创业环境。成立县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成员单位和工作职责,制定了创业联席会议制度;《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施细则》(府办【2010】98号)文件已经出台,以完善政策的政策支撑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推进。二是完善创业服务体系,搭建服务平台。继续完善 “一园三区”的创业模式,建立了 “青年工业创业园(工业园区)”、“县青年农业创业园(新民场园区)”、“县青年原辅料培育园”三个区域,累计引进项目96个,拥有专利技术11个,实现产值22450万元,上缴利税101.91万元,扶持带动青年(大学生)就业160人。三是加大创业培训力度,提升创业能力。将有创业愿望和培训要求的城乡劳动者全部纳入创业培训范围,实现创业培训全覆盖,全年开展创业培训200人,完成目标任务200人的100%。四是优化创业环境,提高创建实效。深入实施“五大创业工程”,通过落实降低创业门槛和优化创业环境,切实促进了新增创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增加;全年完成小额担保贷款104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900万元的115.6%;目前我县创业带动就业比例达到1:6,形成了完善的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体系。今年6月23日,在“时政周刊”栏目以“创建创业型城市提前完工”为题,对我县创建创业型城市进行了专题报道,得到了市县领导的充分肯定。
(五)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工作稳步推进。城镇新增就业5280人,完成目标任务4400人的120%;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320人,完成目标任务800人的165.4%;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350人,完成目标任务209人的169.9%;失地农民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新增转移8250人,完成目标任务4830人的170.8%;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规模103706人,完成目标任务93733人的110.6%,劳务收入11601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80053万元的140 %。。
(六)大力开展就业招聘活动。共组织招聘会168场,收集岗位23420个,求职建档12430人,意向性就业3670人,实现就业8570人,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
(七)全面落实就业优惠政策。深入实施新一轮统筹城乡积极就业政策和就业优先战略,着力构建促进城乡充分就业的长效机制,全年共发放失业保险金6157人次,共计339.40万元;发放企业军转干生活困难补助金353人次共计25.33万元;落实社保补贴1748人,共计401.3万元(其中就业专项资金1274人,172.1万元;失保基金474人,229.2万元);落实岗位社保补贴394人共计61.1万元。
(八)积极开展蜀绣特色培训。一是积极开展特色技能培训。全年共举办18期技能培训班,培训人数1043人,均取得技能合格证书。二是积极参与相关活动。2010年2月我县举办全市首次“手绣制作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共160余名学员参考,合格率达100%;5月,我县协助市劳动保障局举办“第一届职业技能竞赛”,进一步提高我县城乡劳动者蜀绣从业技能,有效促进我县城乡妇女实现居家灵活就业。
(九)积极开展项目人力资源招募工作。一是“六号工程”项目招募工作。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主要对各镇及县教育局、校地办分时段下达了指导性招募计划,并明确了招募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截止目前,全县共组织报名登记1850人,参加体检面试1220人,综合审查合格 910人;二是三通项目招募工作。由于市上暂未下达具体目标任务,因此我局将加强与市招募中心联系,及时了解最新工作安排,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二、服务基层措施有力,扎实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一)宣传到位,切实做好扩面征缴工作。
1、养老保险:全县企业办法参保人数达5.20万人,完成目标任务4.90万人的105%;其中新增参保人数0.69万人,完成目标任务0.4万人的173%;征收养老保险基金28666万元,完成目标任务28655万元的100%。
2、医疗保险:全县城镇职工参保人数达10.15万人,完成目标任务8.1万人的125%;其中新增参保人数2.3万人,完成目标任务0.26万人的885%;征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0541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0530万元的100%。
3、工伤保险:全县参保人数达3.77万人,完成目标任务3.23万人的116%;其中新增参保人数0.67万人,完成目标任务0.12万人的558%;征收工伤保险基金405.5万元,完成目标任务405万元的100%。
4、生育保险:全县参保人数达6.7万人,完成目标任务6.34万人的105%;其中新增参保人数0.65万人,完成目标任务0.26万人的250%;征收生育保险基金646.6万元,完成目标任务645万元的100%。
5、失业保险:全县参保人数达4.17万人,完成目标任务3.68万人的113%;其中新增参保人数0.6万人,完成目标任务0.12万人的500%;征收失业保险基金1954.9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942万元的100%。
6、综合保险:全县参保人数达3.07万人,其中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综合保险新增参保人数0.33万人,完成目标任务0.3万人的100%;非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综合保险新增参保人数0.31万人,完成目标任务0.19万人的163%。
(二)深入基层,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府发〔2009〕31号)规定,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启动全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工作。全县依法征地涉及被征地农转非16121人,现已办理7679人。
(三)强化服务,有效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府发〔2009〕58号)规定,在全县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办理参保缴费75362人,完成目标人数7.37万人的102%。
(四)认真开展企业退休社会化管理工作。办理退休870人,为39864名企业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3.86亿元,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和社会化管理率均达到100%;对27315名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离退休(退职)人员进行领取资格核查(含异地协查)。
(五)稳妥做好社保审计稽核工作。稽核单位户数119户1.87万人,实地稽核面达25%,完成全年目标任务25%的100%。
(六)积极做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做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稳妥推进此项工作,已为350人办理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
(七)全面贯彻落实《市查处套取社会保险基金规定》(市人民政府第165号令),确保基金安全。深入贯彻落实《市查处套取社会保险基金规定》(市人民政府第165号令)(以下简称“165号令”),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规范社会保险监督检查行为,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积极组织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小分队”,深入14个乡镇和现代工业港,对全县522家规模企业及功能园区进行“165号令”专题培训,参加培训学习人员达5800人次。实地稽核80家企业,涉及人数2500人,书面稽核50家企业,涉及人数1875人,发放《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书》110份,50家企业足额补缴了拖欠的社保基金500万元。
(八)主动为参保企业和参保群众排忧解难。按照市政府《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式做好稳定就业工作的补充通知》(府发〔2009〕8号)的相关要求,加大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政策宣传力度,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从2011年2月起,为全县参保企业继续下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综合保险缴费费率,涉及参保人数10万人次,下调保费累计达300余万元。
三、围绕市级统筹全程结算,扎实搞好医疗保障工作
(一)切实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一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全县共100355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共征集医疗保险基金9566.20万元。;18055人次报销了住院医疗费用,费用总额达7275.64万元;另外,审核结算12.61万人次综合保险刷卡购药费用488.40万元。二是特殊人员医疗费用报销工作。1、对离休人员共计474人次的门诊及住院医疗费175.28万元进行了审核结算,审核出不属于报销范围的费用2.04万元,实际支付173.24万元。2、对全县101个单位的2941名公务员门诊医疗费用进行了审核,为符合政策规定的101个单位的2723名公务员拨付门诊医疗补助192.87万元。
(二)完善体系,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1、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面完成了2011年农村居民筹资工作,我县应参保城乡居民268700人,已参保268350人,参加率99%,其中,民政、残联、计生资助对象参加率100%。全年参保农民门诊76900人次,住院30900人次,统筹基金共计支付费用4060万元,。其中门诊补偿支出239万元,住院补偿支出3820万元。农民就医流向也较合理,有55%的住院病人流向了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全面完成了2011年度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全县参保学生儿童74900人参保率达97%,住院9010人次,医疗费用总额430万元。
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面完成了2011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全县成年城镇居民参保20300人,参保率达99%,住院3100人次,医疗费用总额1100万元,统筹基金报销624万元,平均支付比例为56%。
4、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全面完成了2011年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我县2010年-2011学年大学生参保人数为80570人,参保率为81%。
(三)做好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工作。享受工伤保险待遇401人次,支付工伤保险费用260万元;享受生育保险待遇480人次,支付生育保险费190万元。
(四)做好特殊人员医疗费用报销工作。一是对470人次离休人员的门诊及住院医疗费175万元进行了审核结算,审核出不属于报销范围的费用2.04万元,实际支付173.24万元。二是按照市局相关文件要求,从2011年1月起,将在乡带病回乡复员退伍军人纳入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三是对全县100个单位的2920名公务员门诊医疗费用进行了审核,为符合政策规定的100个单位的2700名公务员拨付门诊医疗补助190万元。
(五)加强管理,做好“两定”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两定”管理协议,加大了对定点医院、药店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全县定点医疗机构的2080名住院病人进行了检查,对313例外伤住院病例进行了调查核实。认真查处了郫县天康医院的违规行为,追回了虚增医疗费用26250元,并处以3倍罚款,及时归入了医疗保险基金帐户。
(六)做好异地报销管理工作。对全县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因退休异地安置或因单位派遣到外地工作,长期居住在异地的526名参保人员,办理了异地医疗登记,并在计算机网络系统内进行置标,使这部分参保人员在异地因疾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能及时得到报销。
(七)认真贯彻落实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和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新政策。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和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这两项新的医疗保险政策从4月1日起正式实施,县政府召开了专门会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医疗机构经办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确保了“三项”优惠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积极踊跃参保。城乡居民门诊统筹支付5235人次,费用总额20万元,门诊统筹支付4.28万元。有11.94万人参加大病互助补充保险,享受待遇11088人,拨付717.68万人。
四、积极推进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一)及时受理和查处投诉案件。接待投诉举报案件1200件,对30家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办理市、县转办件20件,结案率达98%,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1834万元;共年检企业432家,劳动用工年检率达92%以上;主动监察用人单位510家,涉及劳动者26000人,监察面达100%;督促用人单位与610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督查用人单位为1032名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联合全县多家单位共同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联合执法专项检查、维护女职工、未成年工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农民工劳动合同工签订的“春暖行动”、 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五次专项检查活动。
(二)及时受理和处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一是积极推进劳动争议仲裁处理机构实体化建设。按照《市劳动争议仲裁庭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重点实施了标准化仲裁庭的建设工作,目前正在积极地落实当中。通过目标管理的方式,下达了2011年全县各镇和工业港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目标任务,积极推动全县各镇企业和工业园区企业依法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是依法、及时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受理劳动争议319件,处理结案314件,结案率为98%(其中通过调解方式处理的89件,裁决方式处理的110件,其他方式处理的115件),涉及争议标的1860万元。
(三)及时受理和处理工伤案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认真做好了工伤案件的受理、调查核实和认定结案、劳动能力鉴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共受理工伤认定申请400件,已作出认定决定330起,其中认定为工伤320起,视同工伤2起,目前正在处理70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300件,行政复议1件。
(四)及时受理和办结群众来信来访。共接到群众来信230人(次),其中:政府转办件6件,均严格按照信访办理程序,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来信办结率为100%。
(五)及时办理各种行政审批事件。积极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受理160件(人),审查批准130(人)(其中:特殊工种130件(人)病退2件(人));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知龄确认30人;全面清理我局规范性文件70件、保留21件、废止35件;民办学校1家,定点药店54家。
五、措施有力,切实做好劳动保障基础工作
(一)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稳步推进。我县的15个一级网格均已达到了成都市一级网格达标标准,各网格系统运行良好,协调网格内劳动争议纠纷成功率达到95%以上。另外通过灾后两年来的不断努力,我县的花园、德源、古城、新民场四个网格已全部开通,网络运行正常,对于顺利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15个一级网格共受理各类举报投诉案件210件,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500万元,涉及职工人数1300人,有效的协调处理了本辖区内的劳动用工纠纷。
(二)全面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邀请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领导、专家为我县园区企业及全县县域内规模用人单位举办政策培训会。通过公众信息网刊载各种法律法规,做好了对用工单位的新法培训和咨询工作。
(三)继续完善对社会保障基金的内控制度。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进行了现场和非现场监督,并及时准确地报送了非现场监督报表,保证了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
(四)积极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认真宣传贯彻《最底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第21号令),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政策,对全县20户企业进行了工资抽样调查,为全市制定工资宏观管理政策提供了科学数据;对40户企业须进行特殊工时工作进行了逐一审批。
六、强力推进统筹城乡劳动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按照市委市政府、县委政府及市局的统一安排,为切实做好“统筹城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研究”试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着力打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分中心,以“分区域下沉个体人员社会保险业务”为突破口,逐步实现社会保险服务实质下沉,为全县老百姓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社会保险服务。结合我县行政区域由东向西呈带状分布的实际,重点打造东部——劳动保障分中心、西部——劳动保障分中心,将实现所有社会保险业务下沉、权利下放,群众在两个分中心即可办理所有社会保险业务。此举将使全县群众都能就近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真正享受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业务下沉、权利下放的成果。
七、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力推动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
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紧紧围绕“夯基础固堡垒、当标兵树形象、促就业保民生、强保障谋和谐、抓维权促稳定”的工作思路,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进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践中的基础上,广聚民智,多渠道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深入查找存在问题,深刻剖析根源,理清思路,明晰目标。班子成员以灵活的方式多次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实事求是、大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推进学习型、规范型政府(机关)建设方面更是创先进,争优秀,加大对行政审批制度流程优化与流程再造,推进审批由“办证”到“办事”服务转变,切实减少办事手续、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办结时限。通过采取加大宣传力度,缩短报销时间,实行备用金制度等举措,认真履行“两公开、一承诺”的工作制度,大大提高了基本医疗保险等工作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参保群众的一致认同。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招募工作问题。鉴于全市为项目开展人力资源招募的输送工作统一暂停,没有明确下一步体检面试的具体时间,因此目前报名的人员,由于时间跨度较大,流失较多,对下一步的招募组织动员以及输出工作开展产生一定影响。
(二)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多。由于前些年人事系统改革频繁,机制转换较大,遗留下来了许多历史问题,涉及人员多、批次多、处理起来十分棘手,如,原清退的临时人员、企业军队转业干部、部分破产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等。处理稍有不慎,就可能影响社会稳定。
(三)人事改革的任务重。近年来,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乡镇改革、公务员队伍改革、行政体制改革等,既涉及人员身份的变化,又涉及机构的调整、人员的分流,干部流动限制条件多,人事工作压力大、矛盾多、难度高,许多单位和干部不理解。
(四)原新农合家庭帐户问题。从2009年全市实施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取消了原新农合门诊费用以家庭帐户为单位的管理模式,建立个人门诊定额补助,由于全市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村卫生站又不能直接与市劳动保障信息系统联网,导致原新农合家庭帐户余额不能直接在村卫生站使用,只能在县内的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给广大原参合农民带来了不便。
2012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意见
2012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全面整合职责,改革创新,科学谋划,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新成效。
一、扎实推进城乡充分就业各项工作
(一)总体目标
2012年,全县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城乡劳动者就业率达95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率达90%,农民集中居住区有就业愿望的失地农民就业率达95%以上;全县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下;零就业家庭动态消除率达100%;城镇新增就业4500人,农村富余劳动力新增转移7000人;开展农民工培训7000人,其中:在岗培训2000人,农村劳动力培训5000人(含中级培训2100人,高级培训850人,创业培训200人);创业培训合格率达90%以上,创业培训后创业成功率50%以上,创业带动就业比例达到1:6;“962110”再就业援助上岗成功率达90%以上。
(二)工作措施
1、认真落实就业失业登记、就业援助等制度,结合全域成都统一户籍,对城乡劳动者实行就业服务普惠制,有力促进城乡充分就业长效机制的建立完善。
2、继续深入实施各类特殊人群自强创业的“五大工程”;着力推进全县创业服务机构和创业孵化基地的标准化、制度化建设;强化创业培训后续服务,完善创业“导师指导团”和“项目库”,建立创业培训、项目推荐、创业孵化、开业指导、资金扶持等“一条龙”服务的绿色通道,切实有效提高创业者的创业成功率、稳定经营率和带动就业率。
3、强化职业技能培训,着力提高培训质量和城乡劳动者就业层次。一是要选择符合了解本县技能人才需求状况、有较强师资力量、培训实效明显等条件的优秀社会培训机构作为我县城乡劳动力就业培训的定点机构,切实保障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二是优化培训结构,开设酒店营销,现代物流、电子、机械、蜀绣等符合县域经济发展特色需要、服务重大项目人才需求及劳动者个性需求的培训专业课程,切实提高我县城乡劳动者就业层次;三是加强公共就业培训机构自身建设,力争在2012年建成一所公共就业创业培训基地,为我县城乡劳动者提供免费就业创业培训服务。
4、全面加强新时期就业工作能力建设,着力提高我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水平,制定完善机构整合以后的各项管理服务体制和制度,强化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形成全县城乡“统一、开放、公平、高效、规范、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5、要构建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和服务重大项目招募工程的保障机制。一是积极开展好2012年的“春风行动”、“就业困难人员援助行动”、“大中专毕业生招聘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大型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二是完善工作方案,实施我县“外出务工人员回引找行动计划”,全力做好重大项目的人员招募服务工作。
6、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全县实施被征地农民失业保险待遇核发工作。
二、切实抓好城乡养老保险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工作的通知》(人社〔2010〕2号)文件要求,2011年参保率要达到60%,三年内要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因此在来年的工作中,继续加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广大百姓的参保意识,让广大百姓真正认识到参保就是解决老有所养的重大意义,从而提高参保覆盖面。
(二)进一步加强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工作。按照市县统一要求,继续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工作,加大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规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经办流程,确保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应保尽保。
(三)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积极开展“五险合一”扩面征缴工作和以建筑施工企业为重点的农民工综合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加快基金征收进度,确保社保扩面征缴目标顺利完成。
(四)继续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文件精神,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确保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工作稳妥推进。
三、切实抓好城乡医疗保障工作
2012年,在全面抓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扩面、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一)继续做好基本医疗保险结算管理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日常结算,医疗费用的拨付,确保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能及时报销;二是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建设,结合机构整合,及时调整内部机构设置,做好岗位、人员的合理安排,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进一步完善门诊统筹和大病互助补充保险制度。2011年全市实施了新的门诊统筹和大病互助补充保险制度,但由于存在宣传工作不够到位,群众的知晓度不高,导致群众参保和报销积极性不高。2012年将进一步加大门诊统筹和大病互助补充保险工作宣传力度,结合201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依托各镇劳保所、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向城乡居民进行政策的宣传;督促各定点医疗机构将门诊统筹报销的相关政策和办理程序张贴在医院显著位置,方便就医群众对门诊统筹进行咨询和报销。
(三)积极探索改进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方式,试行信用等级管理。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将医疗费用总额和次均医疗费用、药品费用、稽核检查等情况纳入信用等级管理,探索建立我县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和诊疗服务价格谈判机制,提高医疗机构自律能力;进一步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和医疗服务费用的监管约束,切实缓解参保人员“看病贵”问题。
(四)做好综合保险与医疗保险并轨工作。按照国务院和省人社厅的有关规定,待市局出台农民工综合社会保险医疗保障并轨接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后,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相应措施,确保农民工在社保关系转移接续过程中医疗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五)做好跨区域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工作。按照市局的统一要求,做好成都经济区八市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工作,逐步实现八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互认;参保人员异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委托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四、统筹人事体制机制创新,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一)认真抓好人事人才特色工作。
1、加快人才“产销衔接”长效机制建设。重点抓好“五个对接”:一是人才就业对接,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的桥梁作用,实行区域内大中专以上人才全就业;二是人才培训对接,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抓好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创业能力,以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要求;三是人才引进的对接,创新工作机制,为重点企业或重点产业项目引进急需和高端人才;四是智力引进对接,邀请专家参与项目开发,共同开发推广新技术、新产品,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五是城乡人才对接,落实优惠激励政策,引导机关和城镇人才向农村流动,支持服务农村。
2、切实巩固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事制度改革成果。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工作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机关事业单位高效、规范的重要保障。按照队伍精干、工作高效、服务高质的要求,我们将根据《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精神,加快推进机关后勤管理职能与服务职能分离,实现养事不养人目标。
3、继续探索建立农村人才开发的新机制。在继续深化农村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围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重点抓好农村“三支队伍”建设。一是切实加强农村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继续落实以分片包干为主要内容的责任落实机制、以服务对象满意为主要标准的考评机制和以工作绩效为重要调节手段的劳酬分配机制,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二是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通过搭建活动平台,改善创业环境,拓展发展空间,培育先进典型,让农村实用人才成为农业技术的推广者、先行者和示范者。三是抓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者队伍建设,引导他们把基地和项目做大做强,成为群众共同致富的组织者、领头者。
(二)稳步推进人事人才重点工作。
1、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认真落实《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的意见》,努力完成2012年市县下达的民生工程目标。一是继续引导大学生面向基层就业。推进“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向农村公共服务领域拓展。继续招募大学生志愿者到农村中小学、基层医疗卫生站(所)服务。二是继续实行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在重点企业和产业园区建立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和创业实训基地。三是做好大学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办好大学生就业市场,免费提供用人信息、政策咨询、求职登记等服务。积极举办人才交流会、专场人才招聘会,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在促进大学生就业中的作用。四是积极开展针对大学生的公共服务项目,开展“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校园行”、“一对一”就业援助活动。
2、配合编制部门完成机构改革各项任务。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强化部门责任”的要求,准确把握职能定位和职责重点,及时研究、统筹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制定全县涉及机构改革部门的人员配备、调整的办法,确保人员及时到位,确保机构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3、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市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围绕完善考核内容,改进考核办法,创新考核方式,扩大考核民主,研究制定公务员考核的具体办法,把公务员考核作为管理公务员的必要手段和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
4、继续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深入实际,搞好调查,认真研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矛盾和问题,全面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在完成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基础上,全面启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竞聘上岗工作,达到全面深化事业单位内部改革的目的。积极探索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相适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及收入分配办法,切实做好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后的岗位工资调整工作。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坚持“以事定费、依编核资”,彻底打破事业单位按人头划拨财政经费的做法,对行政管理和公益性服务类事业单位,以人员编制为依据,实行工资总额控制,以服务成本为依据,准确测算服务经费,实行预算管理。行政管理和公益性事业单位在服务过程中,依法取得的服务性收入,全额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坚持“以质定酬、奖优罚劣”的原则,建立内部问责和绩效评估机制,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与工资报酬直接挂钩的绩效考评机制。
5、做好2012年度的人事考试工作。严格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公开招考、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职务)考试等各类人事考试的工作纪律,完善考试措施和程序,从严治考,切实维护人事考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6、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根据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贯彻实施向长期在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人员、长期担任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实行工资福利倾斜的具体政策;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针对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进行认真研究,积极化解矛盾;稳步推进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作实施工作;认真研究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问题。
7、进一步抓好信访稳定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做好年度军转干部的安置工作,完成市上下达的企业军转干部维稳专项目标任务。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坚持定期排查和专题研究,探索依法妥处和积极化解矛盾及问题的有效途径,着力抓好集访和重复来访案件,遏制群体访和越级访,信访结案率达95%以上。建立人事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社会关注力高、涉及民生利益、直接关系社会稳定的重点、热点问题,充分调查研究,全面论证,在政策出台前邀请上级部门领导或相关专家进行风险评估,力求把风险降低到最小程度,确保不出现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8、强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规范管理工作。专题研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规范管理问题,请软件开发公司尽快开发完成人事管理系统软件,在此基础上,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进行重新统计入库,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规范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五、扎实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
(一)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一是认真抓好日常监察、书面审查和专项整治,劳动监察结案率达100%,规范执法行为,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能力建设;二是深入推进和深化“两网化”管理工作,进一步扩大监察覆盖面,积极拓展“两网”功能,完善“两网”服务,不断提高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能力。三是继续推行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2012年力争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0%以上。
(二)全面实施三个“三年行动计划”。将劳动关系协调管理的重点向非公有制规模企业和中小企业,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和集体合同制度等三个三年行动计划,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三)加强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化解工作。加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实施力度,按照机构改革的要求,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组建成立为契机开展实体化建设工作,全面完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组织机构建设,设立“一室、一科、四庭”,有序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各项工作,有力指导企业依法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人事争议,尽量将劳动人事争议解决在企业内部,建立起劳动人事争议自主协商机制,促进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
五、大力加强统筹城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一)加快城乡统筹的公共服务机制建设,坚强基层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继续选派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到镇村服务,完善服务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办法,进一步落实城乡人才均衡发展各项政策和措施,探索建立服务人员新的考评机制,推动业务下沉和人员作用的发挥。
(二)继续扎实推进村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并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平台服务水平。重点做好全县村级服务工作,推动人才规划与评价、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就业培训、创业扶持、政策咨询等公共服务向农村基层延伸,探索建立城乡统筹的公共服务模式;继续做好社区(村)基层平台建设,在人员培训、台账建立、实名制动态管理等方面进行重点指导,确保基层公共服务规范有序开展,让广大老百姓得到就近服务、优质服务。
(三)全面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以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提高公益服务水平为目的,在各类事业单位中全面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使事业单位的总体收入水平与单位完成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及考核情况相联系,进一步扩大事业单位分配自主权,逐步建立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管理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加强监督管理,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