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转发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做好2011年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函”(人社厅函〔2011〕677号)和南京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宁政发〔2011〕218号)的文件精神,我局从创建中国人才与科技创新名城战略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增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的力度,开展2011年南京籍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到目前为止通过服务窗口和网上登记的毕业生690人,通过见习实训和岗位推荐已经80%的毕业生有走上岗位。
1、积极开展南京籍未就业毕业生的登记工作。通过网站和相关媒体发布通知,广泛宣传,同时在南京市毕业生就业网上开设登记窗口,在人才服务大厅内开辟服务专区,免费开展政策咨询,就业登记。
2、强化就业指导,针对毕业生缺乏应聘求职的实战经验的特点,我中心每周六在毕业生就业讲堂开设就业指导讲座,邀请企业的HR从企业用人的角度,指导毕业生如何择业,如何掌握求职和面试的技巧,提升毕业生的就业能力。
3、搭建平台,积极开展信息服务和职业推荐。将登记的毕业生的相关信息发布在南京市毕业生就业网供单位择优录用;根据其专业及求职意向用人单位推荐;利用短信平台定期发送匹配的岗位信息;组织毕业生参加每周六的毕业生就业市场。
4、提供见习实训,积累工作经验。对短期内不能就业且有见习意愿的毕业生,我们通过中介机构推荐毕业生到见习基地见习实训,见习实训期3-6个月,见习期间内发给见习生每月684元的生活补贴。
5、开展创业主题活动,激发创业激情。组织毕业生参观南京市大学生创业示范园,通过带领毕业生参观创业园、观看创业宣传短片,宣传政府扶持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邀请园区创业大学生代表与同学们进行交谈互动等形式,使毕业生当前对南京创业创新型城市。
6、拓展能力训练,增强毕业生认识自我、挑战自我的自信性。针对未就业毕业生中在求职过程中普遍存在对自己的潜在能力认识不足,遇到挫折后,缺乏自信性的特点,组织毕业生参加野外拓展训练,通过相关课程的训练,帮助毕业生从一个新的视角来审视自己的能力和潜力,激发求职的激情,同时通过训练,树立责任意识、敢于吃苦、不畏艰难,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团队精神及合作意识,为今后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扶持大学生创业的政策有一个初步的认识和了解,对激发毕业生的创业激情,规划今后的职业生涯起到了积极作用。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开展2011年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
点击量:955发布时间:2011/12/27 9:2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