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建设,健全委托调解和进驻基层调解机构
为充分挖掘系统资源,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与市律师协会、金陵科技学院联合成立了区劳动争议前置调解中心、区劳动争议调解和研究处理中心。聘请了30名专职律师担任白下区劳动争议调解员参与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工作。前置调解中心每天由一名律师坐班,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有效将案件关口前移,使劳动者的权益能及时、快速得到保障。每周安排1至2名律师进驻基层,协助街道对劳动争议的开展和调解指导工作。2011年,前置调解中心共组织调解案件380件,调解成功70件。
二、增强信息互通渠道,建立上门互助调解新机制
与区法院共同设立了劳动人事争议巡回审判法庭,负责接受当事人的咨询,对不服从仲裁裁决的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办理立案手续,审理案件,不定期就法律、法规适用及裁判尺度问题与仲裁委员会沟通、研讨。由区法院每天指派一名法官,到仲裁委员会坐班进行诉前调解。坐班法官并与仲裁委员会每周对典型案例、疑难案例进行研讨分析, 2011年,双方共研讨疑难案例98件,上门坐班调解成功104件。
三、整合现有资源,健全诉调裁审对接工作领域新体制
进一步拓展了新街口商圈联合大调解委员会的职能,构建了网络组织,明确了责任分工,制定了工作登记制度、分析报告制度、定期例会和案例研讨制度、定期培训制度、调查研究制度,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诉调裁审对接工作的体制。联合调解委员会在各个部门的密切配合下,上下联运、左右衔接、互联互动,组织机构建设运行稳定,网络健康发展。适时调裁的工作思路,加快了诉调机制的制度建设,创新了诉调裁审对接新体制,扩大了诉调对接工作的覆盖面,推动了诉调与裁审对接体制的全面发展。自成立以来,共接待受理案件1854件,调解成功420件,置换调解书196件。
(摘自南京人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