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点击量:791发布时间:2008/04/16
通知
尊敬的合作单位的领导:
根据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和《关于申报200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南京市工伤保险率由原来0.5%调整为0.8%。从2008年5月起,将按0.8%的新费率缴纳。
2、从今年7月起,南京市社会保险年度缴费基数将例行上调,同时要求各单位于5月底前自行申报缴费基数。如需调整社会保险基数的单位,请尽快确定缴费基数并通知本公司。目前按最低缴费基数缴费的单位,如不作调整,本公司仍按最低缴费基数申报,7月份将按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新调整的最低缴费基数缴纳。
特此通知
2008年 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