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职称申报工作须知
点击量:857发布时间:2008/12/17
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个体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委托我公司代理人是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各类职称系列规定的任职条件,均可委托我公司代理其职称的初聘或晋升工作。
一、申报对象及任职条件
国家规定须通过全国统一考试确认职称的专业职务系列,均可由本人自行报考。详细查询,请登陆www.njzz.gov.cn网站。
二、需提供的材料
1、填报《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或《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处级别不同选用一种);
2、毕业证书;
3、任务考核表;
4、申报中、高级者要有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工程类职称、外语补作要求);
5、现任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资格证书及聘书;
6、继续教育证书(需完成规定的学时);
7、申报初级者提供专业工作总结报告一份;申报中、高级者各提供专业性论文(著)二篇和三篇(需在刊物上发表);
8、其他能力反映本人业绩、水平的材料。
三、具体手续
1、职称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职称评审表并按规定提供相应材料,按照要求将材料分册装订,最后装袋报送我公司;
2、我公司将材料送市职称办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材料送相关的评审委员会评审;
3、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高级报省职称办、中级报市职称办,批准后公布评审结果;
4、我公司为获得任职资格的人员办理资格证书、聘书和继续教育证书;
5、评审表由我公司存入本人档案,评审结果录入电脑储存,其他材料退还本人。
四、时间安排
1、初聘人员达到规定的年限可随时到我公司办理专业技术职称初聘手续;
2、晋升人员可在每年四月下旬到我公司领取评审表及材料装订要求,五月中旬报送申报材料;
3、七、八月份各相关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4、九、十月份公布评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