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人员工作职责
点击量:865发布时间:2008/12/17
(一)岗位职能
1、负责公司的财务工作。
2、负责核算租赁单位的社会保险、公积金、房贴、工资、户籍挂靠以及人事代理单位的档案管理等各种费用。
3、负责公司的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
(二)工作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制度方面的法令、法规、政策,维护财经纪律,认真履行财会人员的职责,建立财会人员岗位责任制。
2、财会人员必须按规定设置科目及各种账册,做到记账认真及时,凭证资料完整,账目清楚准确,按期上报月报表(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财务报表)。
3、健全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册、报表,做好查阅、使用财务档案记录。
4、各项经费支出应符合财务制度,支出凭证有经手人,有用途说明,报销先稽核,再经领导审批。凡违反财务制度一律不予报销。
5、支票实行双人管理,领用支票需经领导审批,签发支票需符合有关规定,不得签发全空白印鉴齐全的支票。
6、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建立财产管理台帐,完善办公用品及其它用品领用手续,报废手续,维护财产完整,做到帐目、帐物相符。
7、做好每月及时与所有用人单位的各项费用结算。随时查询用人单位的到情况,如遇款项没有按时到帐,要及时催缴,以保证员工工资的发放以及社保、公积金、房贴等按时划拨,工资按时发放,让用人单位满意。
8、随时查询生育工伤报销费用的到帐情况,发放生育保险人员和工伤报销人员的报销款,并做好台帐记录。
11、核算人员每天根据新增加、减少及变动人员的手工台帐记录,及时录入到“托档管理库”中,并要做到各类信息准确无误。每日随时记录人员的增减变动情况。
12、核算人员按缴费期限,在上个月的25日前将各单位下个月或下一季度以及下半年的社保费、公积金、房贴、管理费结算清楚,由出纳开票收费并及时划拨社保费、公积金、房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