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08年度月平均养老金水平的通知
点击量:878发布时间:2009/03/11
宁劳社险〔2009〕1号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
现将我市2008年度月平均养老金水平公布如下:
2008年度,参加我市市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离退休(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的月平均养老金为1386元。参加江宁区、溧水县、高淳县、原江浦县、原六合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离退休(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的月平均养老金分别为1270元、1126元、1100元、1162元、1110元。
2008年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贴,以及支援“三线”建设部分回宁定居“老军工”生活困难补贴所涉及的平均养老金标准,按上述标准执行。
二ОО九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