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南京市2009年度主要行业企业人工成本水平的通知
点击量:1005发布时间:2010/05/07
宁人社薪(L)〔2010〕4号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人工成本管理,提高人工成本投入产出效率,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企业人工成本预测预警制度的要求,我市对本市辖区内生产经营正常的2989户企业的人工成本情况进行了调查,经对调查数据整理、汇总,形成了2009年度企业人工成本水平,现予以公布。全市企业应参照此标准进一步加强人工成本管理工作。
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切实做好所属企业人工成本的预警工作,所属企业的人均人工成本、人工成本利润率或人事费用率等指标与公布的同行业同类型指标值的偏离度达30%以上时,应对人工成本水平偏高、人工成本投入产出效益偏低的企业进行提示或预警,指导企业加强人工成本管理。
各企业应建立比较规范的人工成本统计台帐制度,健全劳动工资、保险福利统计报表制度和财务报表制度,准确记录人工成本总量、构成及其变动情况,为准确分析及预测本企业人工成本水平提供可靠依据。各企业应建立和完善企业人工成本统计分析制度,参考我市发布的人工成本统计信息资料,进行对比分析,将本企业人工成本确定在合理的范围内,重点提高人工成本的投入产出率,全面提升企业竞争力。
各企业应参照我市公布的企业人工成本水平,结合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等工资宏观调控信息,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确定合理的职工工资收入水平,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原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二О一О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