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11年南京市企业主要工种(岗位)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
点击量:1799发布时间:2011/06/07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主管局(产业集团),各用人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部署,今年我市对784家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近3.7万名在岗职工的工资水平进行了调查。经过汇总、整理和分析,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形成了2011年我市260个主要工种(岗位)的工资指导价位,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制定企业工种(岗位)工资指导价位的目的,是指导企业搞好内部分配,为职工正常调资和理顺工资关系及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依据,是政府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布的权威性的指导信息。
二、确定企业工种(岗位)工资指导价位,主要依据劳动力供求关系及就业状况,不同行业、不同经济类型企业经济效益及实际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水平。
三、本次公布的工资指导价位为年薪收入,是以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工资总额统计口径为准(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分别以高位数、中位数、低位数三种形式公布。企业经济效益较好的,可参考选择工资指导价位的高位数价位;经济效益一般的,可参考选择工资指导价位的中位数价位;经济效益较差的,可参考选择工资指导价位的低位数价位。但企业确定的工资价位不得低于我市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企业与劳动者应依据发布的工资指导价位,结合201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各工种(岗位)工资水平,以谋求劳资双方互利共赢。
四、2011年南京市企业主要工种(岗位)工资指导价位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所有企业和劳动者(含劳务派遣人员)。
二О一一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