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组部副部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点击量:860发布时间:2010/12/20 17:03:03
社会保障与人民的幸福安康息息相关,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十二五”时期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这是一项十分重要而艰巨的任务,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
一、正确把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基本方针和目标
“十一五”期间,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框架基本确立,城乡养老、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各项社会保险覆盖人数迅速增长,资金规模进一步扩大,保障水平逐步提高,管理服务网络不断完善,不仅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 “十二五”时期社会保障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 “十二五”期间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必须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广覆盖”,就是要尽快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并迅速普及城乡,把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作为社保制度建设的优先目标; “保基本”,就是要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出发,充分考虑各方面承受能力,确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基本保障水平; “多层次”,就是要以政府主导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城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构建多层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保障需求; “可持续”,就是在着力解决现实突出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的同时,着眼长远,统筹协调,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保持社会保障事业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
按照这一基本方针, “十二五”期间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应重点在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方面加以完善,再经过5年的努力,使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完备,突出的历史遗留问题总体上得到解决;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广大人民群众能够更好地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并逐步缩小相关群体之间的保障水平差距;多层次的体系比较健全,资金基础更加雄厚,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管理服务更加高效便捷,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二、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按照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的要求, “十二五”期间要在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上下功夫,重点推进四项制度建设。
一是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这是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 “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09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正式启动新农保试点,首批试点覆盖面达11.8%。2010年试点范围扩大至23%左右。新农保制度实行普惠与激励相结合,年满60周岁的农村老年居民都可以领取由政府支付的基础养老金,农民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政府还给予补贴。新农保制度的建立,是中央继免除农业税、实行农村直补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后又一重大惠农政策,是我国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又一重大突破。 “十二五”时期,要进一步扩大新农保试点面,到期末实现在全国全面实施;要完善新农保政策,搞好与相关制度的衔接和政策配套;要加强基金的监管,确保基金安全完整;还要结合新农保制度推进的情况,适时制定实施城镇非就业居民养老保障制度,并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制度的统一。
二是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这是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七大要求 “促进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2008年,国务院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决定在5个省市先期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配套推进。 “十二五”期间,要在继续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重点是实行统账结合的基本制度,适应人员流动的需要;基本养老金待遇与缴费长短和多少更紧密地联系,增强激励机制;实行适合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补充养老保险办法,实现多层次的保障;要确保国家规定的原有待遇水平不降低,实现新老制度的合理衔接和平稳过渡。
三是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这是养老保险制度的重大突破,符合社会保险的大数法则,有利于在大范围分散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又可以厘清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责任,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规范;还有利于实现养老保险关系在全国范围内顺畅转移接续,从体制上消除影响劳动力跨地区合理流动的障碍。到2009年底,全国已全面实现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省级统筹,为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实行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涉及中央和地方、各地方之间利益关系的重大调整,既要统一规范,又要适合各地特点,给地方留有调节余地,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还需要建立健全一整套机制和政策,并在实施中不断完善。
四是进一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积极稳妥推进养老基金投资运营。这是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到2009年,已有13个省份开展 “做实”试点,累计做实1600亿元。目前,全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结余积累资金1.3万多亿元,个人账户的大部分还只是权益记录,没有做实;同时,随着制度的健全和普及,新农保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中的个人账户基金也将迅速积累,做实和投资运营的需求愈益突出。 “十二五”期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将从期初的不到13%提高到期末的15%左右;到20年代末将进入人口老龄化高峰期,届时养老保险基金和财政资金都将面对更大压力。我们必须抓住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有利时机,在确保当期养老金发放的前提下,进一步扩大做实个人账户规模,积极稳妥推进基金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为应对老龄化高峰的挑战奠定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
三、逐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
覆盖面大小是反映社会保障制度可及性和有效性的首要指标。到2010年9月底,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分别达到25025万人、42072万人、13147万人、15871万人、11973万人,均超额完成 “十一五”规划确定的指标任务。刚刚开始试点的新农保也覆盖了6000多万人,到年底将超过1亿人。 “十二五”时期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的重点:一是对城镇就业群体,重点做好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工作;二是继续解决体制转轨的历史遗留问题,全面落实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将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和原 “家属工”、“五七工”等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企业 “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三是对目前实行自愿参保原则的新农保、新农合以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通过强化政策激励,引导符合条件的群众积极参保、长期参保,并对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参保给予更多支持;四是完善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政策,实行先保后征,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四、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标准
党的十六大以来,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我国社会保障的水平不断提高。 “十二五”时期,还要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使人民群众切实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但是,我国人口多、底子薄、差别大,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必须始终坚持 “保基本”的方针,积极而为,量力而行,加大公共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区别轻重缓急循序渐进,逐步缩小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和各类群体之间的待遇差距。一是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并研究建立与经济发展、工资增长、物价水平相联系的正常调整机制;二是通过实行门诊统筹,把多发病、常见病的诊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扩大受益面,稳步提高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报销水平和最高支付限额;三是大幅度提高工亡待遇及相关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四是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发挥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并建立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体系,使参保者不是消极地等待风险补偿,而是从积极的社会保险政策中获益。
五、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现阶段,我国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分三个层次。第一是 “托底层”。主要是通过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农村 “五保”等制度对城乡的贫困家庭和居民给予社会救助,通过社会福利制度对鳏寡孤独等特定群体给予照顾。所需资金全部由政府支出。第二是 “主干层”。主要是通过实施权利与义务相联系的社会保险制度,为参保人员提供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基本保障。政府强制或引导社会保险制度实施,并承担必要的财政责任。第三是 “补充层”。国家鼓励和引导用人单位根据条件,建立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发展商业保险,以满足不同社会成员的保障需求。
“十二五”时期,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力推进:一是积极发展和规范养老保险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通过更有力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二是发展商业人寿和健康保险,引导和规范各类社会机构和市场主体兴办补充性社会保障事业,满足人民群众更高的或特定的保障需求;三是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逐步扩大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保障范围,逐步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医疗救助等待遇水平,切实保障城乡贫困人口、在校贫困大学生等群体的基本生活。
六、不断提高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水平
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体系已在全国普遍建立,随着社会保障制度覆盖人群的扩大和社保基金规模的增长,对服务高效、便捷和管理严密、精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十二五”时期,要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水平:一是以基层为重点加强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建设,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规范和优化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流程,推进标准化建设;二是加强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建设,加快建设项目齐全、全国联网的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准确记录保障对象的缴费和权益,确保待遇支付;三是大力推进标准统一、功能兼容的社会保障卡的应用,争取早日实现“人手一卡”和 “一卡通”,方便参保者随时随地查询自己的权益记录,对全体参保群众做到 “记录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201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