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最低工资新标准
点击量:1472发布时间:2013/07/15 14:09:56
南京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新标准从2013年7月1日起执行。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1480元/月,适用范围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六合区、浦口区、江宁区;二类区1280元/月,适用范围为溧水区、高淳区。调整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13元/小时;二类区11元/小时。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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