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调研会
点击量:608发布时间:2008/06/23 14:00:26
今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与每个劳动者和企业息息相关。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就我市《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召开调研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家宝、副主任张宁生参加座谈。
《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遏制了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提高了全社会就业的稳定性。今年1—5月,全市新签劳动合同12.65万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期限明显延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达17%、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达30%、签订1—3年期劳动合同的为23%。目前,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劳动部门督促用人单位为1710名劳动者补缴社会保险费,为职工讨回工资和补偿金7815.9万元;通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为劳动者补缴社会保险费1913.53万元,追讨工资4013.52万元。
陈家宝充分肯定我市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情况。他说,《劳动合同法》虽然贯彻实施时间不长,但是其保障民生、维护民权、促进和谐的法制功能已经显现。不过,《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误区较多、难题不少,急需进一步完善和配套。今后,要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执法力度,扩大法律效应;要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机制和平台的作用,放大合力效应,确保《劳动合同法》全面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