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理协议书(2009年新版)
点击量:763发布时间:2008/04/29
甲方(人事代理单位):南京世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乙方(实际用人单位):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并签订协议如下:
一、委托事项(打√为选取项)
□代缴社会保险(养老、失业、生育、工伤、医疗),□代缴住房公积金;
□代办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事宜;
□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关系转移、接续等事宜;
□代办工伤保险申报、工伤鉴定申报及工伤保险费用申请、领取等;
□代办乙方员工的职业病申请、申报等;
□代办乙方南京籍员工在南京的退休事宜;
□代办医疗费、生育保险的报销;失业保险金申报等;
□保管乙方员工人事档案及接续、转移人事关系;
□负责党团、工会组织关系的转移、接续等(本公司建有党支部、团支部和工会组织);
□为乙方员工出具婚姻、计划生育、购房、升学、学历等有关证明;
□按照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乙方员工办理南京集体户籍;
□因工作原因,乙方员工与乙方发生纠纷时,按乙方的要求参与或者代表乙方进行处理;
□为乙方招聘新员工;按乙方要求组织员工体检、政审(费用由乙方承担)等;
□提供有关人事、劳动保障业务咨询服务;
□提供其他人事服务。
二、资质确认
双方签订协议时,必须向对方出具:①单位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③对方要求的其他有效证件。
三、服务期限(打√为选取项)
□自_____ 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 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自 年 月 日开始,至甲、乙方协商提出终止后结束。
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或变更协议,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并协商解决。
四、费用结算
1、费用构成:乙方员工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代理服务费。
2、费用标准:
①乙方员工工资,详见明细(附件);
②社会保险:城镇 基数╳_44.6%+10元/月•人,农业_基数╳_37.6%+10_元/月•人。细目见财务结算清单(附件);
③住房公积金:单位 基数×12% ,个人 基数×12% ,详见明细(附件);
④代理服务费:每人每月_________元。
3、结算时间及方式:
①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员工当月的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代理服务费的清单。
②乙方最迟在每月的_____日前,按甲、乙双方确认的全部费用足额划付到甲方银行帐户上(开户:南京银行山西路支行,帐号:01380120210000797),并且提供相应的财务结算清单。
③甲方将于每月____日前支付乙方员工上月的工资。
④乙方员工发生增、减时,乙方需在每月_______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供增、减职工花名册。(如超出此期限造成甲方为该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费用发票: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代理服务费,甲方开具正式发票。
五、其它事项
1、乙方有权随时查询甲方为其员工的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若甲方未按时为乙方员工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2、甲方要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提供的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资料只能用于双方合作期间工资发放和缴纳社会保险时使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外传或用于其他用途。
3、因乙方未能及时将其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拨付给甲方,由此所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无故或经常拖欠其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4、本协议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不得单方违约。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本协议履行中,因国家法律法规变更造成本协议必须修订时,均应根据国家新政策,以书面形式修订本协议。
6、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7、如有附件,附件也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025-83751172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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