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京市企业工资集体合同(示范文本)》
点击量:1152发布时间:2011/06/07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城乡居民收入“两个同步”目标和市委市政府“十二五”居民收入倍增计划,深入推进我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促进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更好地实现劳资双方互利共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等规定,制定了《南京市企业工资集体合同(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供工作中参考使用。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据“企业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本企业经济效益增长、一线职工工资增幅不低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 的原则,指导和要求企业重点围绕本年度职工工资水平、工资增长幅度、工资分配和支付办法的修订等内容开展协商,并把协商的结果写入工资集体合同之中。
二О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