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区职工中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点击量:974发布时间:2008/04/13 16:54:24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根据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总工办发[2008]6号)的通知》(苏工宣[2008]4号)以及南京市总工会《关于组织全市职工参加全总学习贯彻党十七大精神知识竞赛的通知》(宁工发[2008]26号)文件精神,区总工会研究决定,组织全区6000名职工参加全总组织的“党的十七大精神知识竞赛”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活动的指导思想
1、立足基层,着眼职工,组织广大职工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的主题,深刻领会党的十六大以来所取得的成绩,深刻领会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和宝贵经验,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深刻领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深刻领会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部署,深刻领会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任务。
2、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市总“八大工程,六项措施”的总体工作思路,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干劲,为全区工会今年开展的五大创新实践活动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为鼓楼的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贡献新的力量。
二、竞赛活动具体实施办法
1、竞赛试题和答题卡请参阅2月25日的《工人日报》和《江苏工人报》,区总工会将在区总网站(zgh.njgl.gov.cn)和区总工会专用邮箱(glghzy@163.com)中提供竞赛试题和答题卡的电子版,望各单位及时下载。
2、本次竞赛为有奖竞赛。请参赛职工认真准确填写个人信息,以便参加四月中旬市总工会组织的评选抽奖。每名职工限答一张答题卡。
3、各单位参赛名额分配请参阅附件。
4、各单位答题卡请与4月4日(周五)前交至区总工会办公室。
三、竞赛活动有关要求
各级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此次竞赛活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实质性举措,以竞赛活动促进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要按照通知要求,确保不低于分配名额的职工数参加竞赛。
竞赛具体事宜请与区总工会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83230196 联系人 张慧民
南京市鼓楼区总工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