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市连续三年每年购买300个公益性岗位是怎么回事?
答:近年来,南京市把帮扶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首要问题,把确保困难家庭毕业生百分之百就业列入全市就业工作目标。为加大帮扶力度,确保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市政府决定:从今年开始,连续三年,每年购买300个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
2、政府每年重点购买哪些公益性岗位?
答:政府三年购岗计划每年各有侧重,今年重点购买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及其他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2012年重点购买基层民政及其他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2013年重点购买基层公共卫生及其他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
3、哪些人可以参加公益性岗位招聘?
答:今年我市购岗招聘工作已于9月初开始,报名条件为南京籍离校2年以内未实现初次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2).特困职工家庭;
3).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
4).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及以上;
5).市相关部门确定的其他困难家庭的。
4、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招聘要经过哪些程序?
答:根据招聘公告的要求,招聘的主要程序包含: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和录用几个阶段。
5、我市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哪些援助?
答: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已纳入我市日常就业工作范畴,凡经我市民政部门确认的城乡低保家庭和经市总工会认定的市级特困职工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携带相关材料到位于北京东路63号南京人才大厦的南京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登记手续,也可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凡登记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都将获得相应的就业援助。
6、用人单位招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政府给予哪些优惠政策?
答:用人单位招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最长3年的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社会保险补贴,按单位对符合条件人员缴纳额给予补贴。
7、对实现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还有什么扶持?
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本市公布的当期最低缴纳社会保费的2/3给予补贴。
8、市政府宁政发[2011]218号文件中关于扩大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惠及面是什么含义?
为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目标。把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纳入全市促进创业工作体系,将目前实施的鼓励创业的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等创业扶持政策惠及所有在宁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我市从2009年率先在全国将自主创业大学生的创业贷款和政府贴息的实施范围扩大到在宁高校在我市创业的毕业生,在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市政府宁政发[2011]218号文件中又进行了扩大,一个是享受范围扩大到所有在宁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另一方面是政策范围的扩大,在原小额担保贷款的基础上,扩大到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及一次性创业补贴等。
9、目前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政策有哪些?
近年来,为鼓励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实施自主创业,国家、省、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和扶持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日期是在其毕业后2年以内的,自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2)、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扶持高校毕业生顺利实现初始型自主创业,在创业融资方面,为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小额担保贷款。
对毕业两年内,在宁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不分户籍均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创业项目属微利项目的财政给予全额贴息,非微利项目,财政给予50%贴息。
3)、对高校毕业生在我市自主创业,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且正常申报纳税的,给予一次性4000元的创业补贴。
4)、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我市人社部门2009年建设了“南京市大学生创业示范园”,目前有一批大学生创业项目在园孵化,对入园孵化的创业大学生,租金实行一年全免、第二年减半征收,同时提供一系列创业指导服务。同时进入市级认定的创业园创业的大学生可享受一定的场地租金补贴。
5)、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6)、自主创业大学生在经市认定创业园区初次自主创业的按规定可以给予一次性“基本场地租金补贴”,同时根据其带动我市人员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和交纳保险情况,还可享受一次性“人员场地租金补贴”。